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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运作
发布时间: 2008-12-03 09:05:00    作者:   本文被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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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都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江都市将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意见》提出,江都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坚持稳定承包关系、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坚持“三个不变”、维护农民利益,坚持规模经营、发展高效农业,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四项原则。在坚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鼓励农民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尊重农民意愿,平等协商、等价有偿,确保农民不失地、不失权、不失利。

    为规范土地流转运作,江都市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管理办公室,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和土地资源及土地流转信息库,村设立土地流转交易信息员。镇级土地流转交易职能机构具体负责制定区域内土地流转规划,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评估待流转土地收益,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指导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农村土地纠纷调解等工作。江都市将在土地流转基础上,大力发展花木、蔬菜、特水特经等高效规模农业,提高设施农业比重。到2012年,全市高效农业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超过65%,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超过50%,其中农村土地股份合作面积达2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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