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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举办11次大型招聘会,推荐就业429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以内。失业金发放标准调高至每月386元。二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成立弱势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中心,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为284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贷款额达871万元。三是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全年就业再就业培训3493人,农村劳动力培训7947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1909人。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81.6%。四是加大劳动执法力度。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覆盖,健全企业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工资协议签订率达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