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扬州市发改委子站 > 各区县子站 > 广陵区 > 依法行政  
党委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07-11-23 11:32:00    信息员:   本文被阅读次数:
【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履行党委工作职能,围绕经济建设第一要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根据《党章》和上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委实际,研究制定党委工作制度如下:

    一、党委议事制度

1、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委全体会议的作用。

2、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经济建设作为党委议事的重要内容,积极探讨非公企业党组织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新课题。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讨论决定机关及系统内干部选拔任用和后备干部确定等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党委成员到会,对拟任免干部人选逐一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遇有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缓作出决定。出席会议人员为党委全体成员,列席会议人员视情况定。

4、系统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每年不少于3次:年初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年中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听取情况汇报,提出意见要求;年终总结全年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党委成员和委领导班子成员。

5、遇有全局性重大问题,由党委书记提议召开党委会,研究处理或向行政领导提出建议意见。

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内团结,提高宗旨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党委及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故缺席须事先请假。

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年不得少于一次,时间安排在春节前后。

3、民主生活会前三天由办公室通知到人,与会者需认真做好准备,本着对事业对同志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提高党性,增进团结的目的。

三、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中心组是局级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组成人员:党委成员、行政负责人、机关支部负责人。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学习的具体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2、党委中心组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在时间安排上本着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中心组成员平时自学时间每周不少于6小时。

3、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末下午,要事先计划,提前通知,以便中心组成员做好准备。因特殊情况本月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应在下个月补学。

4、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注意专题研究和理论研究相结合,围绕本委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调研课题,按工作分工下达调研题目,进行深入调查,并从理性的高度分析、研究、综合、归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中心组成员每年力争撰写一篇调研或理论研讨文章。

四、基层党组织例会制度

1、基层党组织例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基层书记或专职副书记,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2、例会内容为:(1)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工作意见要求;(2)布置、检查、总结党委年度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工作;(3)听取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对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和意见要求;(4)组织开展各企业党组织间的学习交流。

3、例会可采用集中、分片、现场等多种形式,积极有效的确保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相关文章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 发表评论 ]

主办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ICP备05052393号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TR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