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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申请发债的条件
1、注册地址在扬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3、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4、经济效益良好,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5、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可以支付企业拟发行债券每年的利息;
6、企业现金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7、近3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8、企业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优点
1、融资成本较低;(低于银行同期利率)
2、融资周期长,3年以上,最高可达20年;
3、集合债券经批准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挂牌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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